第一财经日报撰文:粮食生产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28.07.2015  18:44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粮食领域也出现新变化、呈现新特征。2015年1月初,在国家粮食局召开的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评价“2014年粮食市场形势错综复杂、收储压力前所未有、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

  作为人口大国,中国历来重视粮食安全。这需要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责任。去年底,国务院出台首个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粮食安全责任的专门文件。目前已有10个省份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其中,4个省份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5个省份采取逐级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建立粮食安全监督考核机制等办法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任正晓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表示,今年是全面落实文件的第一年,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并将定期组织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他表示,我国人多地少水缺的基本国情将使粮食生产继续稳定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影响粮食安全的传统和非传统制约因素将日益凸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仍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粮食生产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几年也恢复不过来,对此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一些地方存在放松粮食生产现象

  第一财经日报:去年年底,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就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出台的首个专门文件。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意见》出台半年多来,地方政府以及粮食部门落实情况如何?

  任正晓: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对于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2004年我国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以来,各地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责任,粮食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是,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后,继续稳产增产面临的困难更多、挑战更大。同时,在粮食连年丰收和当前部分粮食品种供求相对宽松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存在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流通的现象,自觉承担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明确提出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强调要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经济工作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等。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央承担首要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因此,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意见后,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进一步明确了各省级人民政府在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对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作出了全面部署。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国务院69号文件的出台,是新时期我国粮食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目前已经有10个省份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其他各省级人民政府也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意见;4个省份将粮食安全责任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5个省份采取逐级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建立粮食安全监督考核机制等办法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2015年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第一年,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并将定期组织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不能简单说粮食数量“多”或“不够”

  日报:今年“两会”期间,一些农业组别的委员有说“粮食多了”,有说“粮食不是多了而是还不够”,那么粮食到底是多了,还是不够?为什么?

  任正晓:对于我国这样一个13多亿人口的大国,要“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稳定的粮食生产能力、数量充足的粮食储备、顺畅高效的收储供应体系三者缺一不可。我们对粮食安全形势作出任何判断,都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结合经济、能源、金融等方面情况来谨慎分析,而不能简单地说粮食数量“多”或者“不够”。

  你提到的两种说法都只是从某一个侧面反映目前粮食供求的部分情况。

  先说“多”。近年来,国际国内粮食连年丰收,全球粮食消费增速特别是工业消费增速明显放缓,国内政策性粮食收购量、库存量不断增加,部分粮食品种如玉米、稻谷呈现高产量、高收购量、高库存量“三高叠加”的状况,一些粮食主产区面临巨大的收储压力。从这个角度讲,似乎粮食是“多”了。

  再说“不够”。总体看,我国粮食供求总量虽然基本平衡,但区域分布很不均衡,品种间差异也很大。从区域分布看,我国13个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76%,其中冀、内蒙古、辽、吉、黑、鲁、豫等7个北方主产区占全国总产量的近五成。主产区和主销区粮食库存分别占全国的71%和9%,消费量分别占62%和17%。从品种结构看,除玉米、稻谷呈现阶段性供过于求特征外,小麦已连续4年产不足需,大豆产需缺口仍然很大,对外依存度很高。从这个角度讲,部分地区、品种的粮食确实“不够”。

  同时,从长远看,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并不稳固,粮食安全还面临着很多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目前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还不到900斤,仅为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左右。随着人口增加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粮食消费需求将保持刚性增长,而我国人多地少水缺的基本国情将使粮食生产继续稳定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影响粮食安全的传统和非传统制约因素将日益凸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仍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粮食生产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几年也恢复不过来,对此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因此,当前既要妥善解决好部分粮食品种库存积压、主产区收储压力大的问题,又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不放松粮食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不轻言“粮食多了”。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个首要任务,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积极探索粮食“市场定价、价补分离”

  日报:受托市收购影响,国内粮价长期维持在高位,但粮食生产成本“地板”也在不断抬高,粮食种植的比较效益仍然较低。在国内外农产品价差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如何解决国内农业生产成本挤压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之间的矛盾?

  任正晓:2004年,在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的同时,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务院决定在粮食主产区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近些年来,根据粮食生产成本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国家连续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并对玉米、大豆等实行临时收储政策,临时收储价格也逐年提高。从实际情况看,这两项政策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但也要看到,随着粮食供求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近年来粮食市场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当前,国际国内粮食供求宽松“双碰头”,国内外市场价格严重倒挂。托市价格面临双重挤压与保护粮农利益的矛盾,单纯依靠敞开收购、提高托市收购价格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空间越来越小、效应越来越弱。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完善粮价形成机制来破解难题。

  完善粮价形成机制,就是要遵循价值规律,积极探索“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路子,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同时,要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加大惠农政策力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使农民种粮不吃亏、有收益、得实惠。通过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延伸打造粮食全产业链,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措施,提高种粮比较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国家粮食局将加快理顺体制机制

  日报: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年。正在编制的粮食行业“十三五”规划中,国家粮食局将在哪些方面着力?

  任正晓:目前,国家粮食局正在抓紧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和“十三五”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初步考虑,“十三五”期间,粮食流通发展战略目标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新要求和守住“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的底线,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全面实施“粮安工程”,统筹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推进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现代粮食流通新格局。

  围绕以上战略目标,我们在《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基础上,拟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编制《“十三五”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专项规划。

  一是,全面深化五项改革,加快理顺体制机制。主要包括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粮食市场调控和储备管理机制改革、粮食行业发展机制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粮食行政管理机制改革、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改革等。

  二是,健全六大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粮食行业科技创新体系、现代粮油加工体系、现代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监督检查和质量标准体系,有效利用国际市场资源,加快实施粮食企业“走出去”战略。

  三是,实施“两大工程”,加快推进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以建设粮油仓储设施、打通粮食物流通道、完善应急供应体系、保障粮油质量安全、强化粮情监测预警、促进粮食节约减损为重点,全面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粮安工程”)。以推进科研、设计和产业一体化发展,抓好行业急需人才培养为重点,全面实施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工程。

  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加快法治粮食建设。积极推进《粮食法》立法进程,加强粮食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推进粮食行业全面树立法治意识。依法履行粮食行政职能,全面推进粮食政务公开,全面落实粮食依法行政。着力加强法治粮食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依法履职。加快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信息平台,依法查处涉粮案件,全面倡导依法经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5年7月22日 A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