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法律援助机构出台让群众满意文明服务规范

23.09.2014  16:44

为了配合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本市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开展了“让群众满意”服务活动,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法律援助机构文明服务规范。为了便于记忆和操作,文明服务规范用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语言,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接待服务工作七个方面的标准和要领,具体内容为:

一、接待服务“一个标准”:人民群众满意

二、案件受理“二个步骤”:一次告知、二次受理

三、咨询服务“三个清楚”:事实经过问清楚、法律条文用清楚、解决途径讲清楚

四、接待环境“四个无”:场所无杂物、地面无痰渍、秩序无喧闹、设施无缺陷

五、接待来访“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情办事、一句亲切道别

六、政务公开“六公示”:受理条件公示、受理范围公示、申请程序公示、便民措施公示、投诉电话公示、人员岗位公示

七、“12348”专线服务“七个要”:开关机器要按时、接听电话要及时、服务工号要告知、接答用语要规范、解答问题要清楚、服务态度要亲切、预约服务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