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院多措并举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

13.04.2015  18:44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矫正工作,切实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加强本区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

该意见树立“大矫治”的工作理念,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教育为切入点,围绕四家单位的工作职能,明确了四家单位的工作重点和职责,统筹整合各方资源,通过互相配合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促使社区服刑人员知罪、悔罪、赎罪,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随着宝山区社区矫正人员数目的不断增加,如何有效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问题也日益突出,在这个时候会签这样一个实施意见非常有必要。”社区检察室负责人介绍。“根据《意见》精神,今后,我们会将有违法犯罪嫌疑、在接受矫正期间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警告处分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重点强化此类人员在刑意识教育。

据悉,除参与会签有关实施意见,宝山检察院还开展了派员参加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会、配合司法局对不服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教育、对社区服刑人员定期进行专题法制教育等工作,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以校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自觉接受教育改造,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