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多措并举推进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

03.09.2019  17:30
  长宁区财政局多措并举推进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财务和资金管理。配合区相关部门,完善代建制管理办法,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和区财政局作为区代建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依法依规行使对代建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代建制项目财务和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与工作原则,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的材料格式、进度要求等流程,从细节上做好代建制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提升代建制度执行力。会同区发改委等职能部门,对区有关委办局、区属公司、代建项目公司进行代建制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同时,第一时间对直接参与代建制项目资金管理的15家财务监理中介机构,根据以往的项目实践与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代建制项目资金管理的专门培训,以此提升各有关单位贯彻项目代建制新制度的责任意识。   三是严格变更程序,强化项目投资控制。对工程变更管理严格把关,要求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调整手续。初步设计概算单项工程增加50万元至200万元的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采用承诺制,如违反承诺,将实施信用惩戒,增加的工程款不予认可,并纳入相关考核。200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按程序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长宁区财政局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机构管理和业务指导
  长宁区财政局通过细化管理制度、集中培训宣贯、强财政局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