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9.06.2015  11:19


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5〕3号),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范围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条件

       具体推荐要求请登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http://www.cutech.edu.cn ),在“中心工作动态”中,查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及《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并下载相关资料。

      三、申报流程

      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http://202.205.109.48/cutech ),进行网络申报。推荐号和校验码请与科研处联系。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下周一(7月6日)前报至科研处。

      我校申报最后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

      纸质版推荐书请准备4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上交至科研处409室。

      五、注意事项

       1、凡申报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 www.cutech.edu.cn )“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已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予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如实填写。

       4、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5、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朱佳媛

       联系电话:35303810

 

 

科研处

2015-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