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控烟条例范围扩大 公共场所屋顶下"全面禁烟"

07.04.2016  07:59

   4月7日消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已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控烟修法调研启动会上获悉,本市拟将进一步扩大禁烟场所范围,公共场所屋顶下有望“全面禁烟”。

  此次控烟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扩大禁烟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拟全面禁止吸烟。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张辰介绍,为更好开展控烟立法调研工作,本市决定建立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卫计委共同牵头的立法调研工作机制,并开展控烟立法联合调研。聚焦本次修法涉及的禁烟场所增加、执法主体调整、管理模式转变等内容,本市将开展联合调研,修改完善草案。同时,赴机场、铁路等进行实地调研,现场了解控烟情况,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机场、铁路全面取消室内吸烟室后合理设置户外吸烟点的操作方案;赴餐饮、宾馆等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场所管理者对全面实施室内禁烟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过往控烟禁烟中遇到执法难等问题,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后控烟监管工作有望采取多部门执法,加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绿化市容和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力量。在综合考虑各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力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电梯、公共楼道的控烟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法;公园的控烟工作则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