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处罚3处控烟场所 酒店未设禁烟标识被罚2000

16.06.2015  10:28

  昨天,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全市首次对禁烟场所进行的罚款于6月10日开出,朝阳区某酒店因拒不限期整改,被行政处罚2000元。截至11日,全市共处罚控烟场所3处,罚款6000元,另有5人因违法吸烟受到罚款50元的处罚。

  市卫监所所长王本进介绍,按照控烟条例规定,场所违反控烟条例内容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实施后,6月3日,朝阳区卫生计生委对某酒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未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不能出示开展禁止吸烟检查工作相关记录,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2日内整改。

  6月10日,经复查,该酒店仍未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明显的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且拒不改正,朝阳区卫生计生委按照《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对该酒店开出首张罚单,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条例》实施以来,朝阳有120家单位因控烟工作落实不到位,收到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近期监督员将会对这些单位进行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朝阳区开出全市首张罚单后,海淀区、大兴区也分别在某单位、某美容院开出了2000元行政处罚。截至6月11日,全市共处罚控烟场所3户,罚款6000元,另有5人因违法吸烟受到罚款50元的处罚。

  此外,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条例实施前两周,北京12320热线共接相关控烟电话4605件,其中控

  烟知识咨询178件,控烟政策咨询2343件,控烟投诉举报1743件,违法吸烟留言投诉341件。在接到的控烟投诉举报中,排在第一的为写字楼办公楼,其次是餐厅和商场超市。

  王本进介绍,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方案》要求,本周为本月控烟执法集中行政处罚周,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对控烟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场所进行复检,对控烟整改不到位的场所和不听劝阻的个人,严格依据《条例》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