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探亲假”去旅行被公司解雇是失信的代价

06.11.2015  10:48

  上海某外企员工宋某申请为期8天的探亲假并获批准,却远赴欧洲旅游。公司得知情况后将其解雇,宋某认为自己的做法并无不当。近日,黄浦区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作出判决,认定其行为明显有违诚信,构成旷工,企业对其解约处理合法。

  这件事看似有些离奇,很多网友甚至觉得这家公司的做法未免太不近人情了。事实上,在我们的身边,通过类似这种撒谎方式请假的现象实在太普遍了,网络上甚至还有人专门贩卖或真或假的盖有医院公章的“病假条”,以帮助别人请假。即使被单位发现,大多批评教育或酌情扣发奖金了事。但是上述新闻中这位外企员工,却因为虚假请假的事情丢掉了自己的饭碗,还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最终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这首先说明该公司在内部管理上的严格,这种对员工不诚信行为的“零容忍”,既有利于培养员工的诚信品质,也有利于在公司内部形成诚信的氛围和环境。更加重要的是,此事不但对该公司所有员工都是一次警醒,同时对其他企业也有很大的启发。大多数企业相关管理者,对员工的此类事件很可能都不会当做一件多么严重的事情来处理。如果每个企业、单位都这样要求自己的员工,那么整个社会的诚信环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好转。

  探亲假是很多公司提供给符合一定条件员工的一种福利,让他们有时间和家人团聚、孝敬父母,算得上是一种人性化举措。但是有人申请到探亲假之后,却没有把假期用在探亲上,而是远足旅游。这不仅仅是对公司的一种欺骗,也证明了个人在诚信意识上的欠缺。探亲就是探亲,旅游就是旅游,这是员工向单位请假必须从实陈述的理由。如果公司容忍员工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可能就会引发其他员工的效仿,这不管对于公司员工诚信意识的培养,还是对员工积极、健康企业文化的形成,都构成了一种破坏。

  事实上,不管是企业解雇这名员工的理由,还是法院判决他败诉的理由,重点都在于“有违诚信”。这说明整个社会对公民个人的诚信品德要求越来越高,也说明法律在实践过程中越来越倾向于对公民不诚信行为的否定和惩戒。这对于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来说,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公民征信系统”的建立,也意味着对公民个人诚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时失信,处处受限”将成为现实。所以作为公民个人,不管是在工作、事业还是生活中,都应该对自己的诚信品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尽最大限度不要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以免因小失大,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