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拼车软件相识 司机献殷勤强奸醉酒女子

06.06.2016  15:47

原标题: 两人拼车软件相识 司机献殷勤强奸醉酒女子

  随着打车软件、拼车软件的普及,城市出行越来越方便。但是,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也愈发明显。

  今年3月某日凌晨4点半,在上海G50高速上,一女子报警称自己被强奸。经了解,犯罪嫌疑人是一位拼车平台的车主,两人之前就因拼车相识。

  今年3月初,21岁的被害人胡某在使用了某拼车软件后,认识了司机陈某。双方聊天后,陈某加了胡某微信,陈某对胡某渐渐产生了好感,并有了非分之想。

  陈某说,他和胡某认识大概一周时间左右,第一次开车载胡某回家的路上,陈某觉得自己和她路上聊得蛮开心的,等对方她下车后,陈某就和她交换了微信和联系方式,说下次有机会大家一起出来玩。

  之后的一周,双方都没有联系,直至3月7日凌晨12点半左右,胡小姐发了一条朋友圈称“宝宝喝多了”,正好被陈某看见,于是陈某主动提出要驾车送被害人回家。

  陈某开着自己的车到了胡小姐工作的KTV,在那边等她下班。凌晨3点半,胡某下楼,胡某打陈某电话,问车子在哪里。

  接到胡某后,陈某就一路载着胡某回家,开车期间,胡某酒后发牢骚抱怨工作,陈某于是就让其好好休息,并摸了胡某的头,再去拉她的手,在陈某看来,胡某没有表示反抗,而此时胡某已经处于酒醉状态。

  到了G50高速一出口处时,陈某靠边停车,翻到后座亲吻胡某,被害人胡某表示,她当时曾经明确表达过拒绝的意思,但陈某不仅没听,而是变本加厉得开始抚摸胡某。胡某拒绝后,陈某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由于胡某处于醉酒状态,并没有反抗成功,双脚在反抗过程中因外伤导致右小腿皮肤挫伤。

  胡某到家后,就拨打了110进行报警。警方当天就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但是审讯期间,陈某不承认自己涉嫌强奸。

  陈某认为被害人是自愿与自己发生的性关系,不是强奸行为。

  检察官:“我们要从整个从整个案情、证据,综合陈某的辩解。首先本案的被害人和嫌疑人是通过一个拼车软件相识的,而且是案发前几天刚刚相识并加为微信好友,从相识、加微信好友到案发的这几天内,被害人与嫌疑人之间并未进行微信聊天。

  随着各种软件越来越多,生活越来越方便,但是也要记住,在方便的同时肯定存在平台、人员良莠不齐的情况。要提醒的是:女性朋友在面对各种选择的情况下,对自己搭乘的人员和交往的朋友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