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急管理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4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告

21.01.2019  15:40

上海市应急管理管理局关于

2018年第4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告

2018年第4季度,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已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一单两库”)和抽查事项实施细则,严格开展“双随机”抽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抽查结果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第4季度,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85家次,完成本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抽查对象

第4季度,“双随机”抽查对象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使用企业46家次;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人数30人以上企业5家次;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10家次;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24家次。

三、抽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使用企业。重点检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相关管控措施的落实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等情况,包括特殊作业管理、工艺调整管理、危险化学品定置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线巡检、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及散装汽油管理、应急值守等情况,以及2017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导、巡查、巡视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治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等。

(二)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人数30人以上企业。重点检查涉粉作业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值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以及2017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导、巡查、巡视发现的问题、隐患的整改、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值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以及2017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导、巡查、巡视发现的问题、隐患的整改、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四)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重点检查部署和落实进博会安全保障相关文件;对下属企业的督促和检查;应急值守以及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四、抽查方式

现场监督检查,随机抽查。

五、抽查依据(包括法律文件、标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

六、抽查结果分析

第4季度,“双随机”抽查共发现问题113项,已完成整改111项,整改率为98.3%,共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使用企业。

个别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区域未进行监控,存在监控室无人值守的情况。有的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配备安全设施、设备,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个别企业未制定进博会管控期间应急值守预案,未制定并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二)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人数30人以上企业。部分企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个别木加工企业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个别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辨识不到位,对有限空间的作业过程管控不严。

(四)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个别企业工程承包项目安全生产协议签订不规范,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

各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以上问题,深刻吸取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监管力度,依法对发现的监控设施、设备运维、承发包管理等环节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工贸企业,要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核验,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加快推动29人以下粉尘涉爆企业核验工作。

七、抽查结果处理

第4季度,在“双随机”抽查中,立案3起,拟罚款45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处罚事由

1

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未在较大危险因素液氨罐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未在氯乙烯气柜区域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

3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未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在火炬回收气气柜区域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