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报告披露: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透明度普遍低

16.03.2016  16:59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本月是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今天公布的报告显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公开程度距离去年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还有较大差距,公众所关心的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低。

  这份报告评测了中央、省级和省会城市59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信息公开水平,只有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山东、湖北等六个省级食药监局超过60分,最高分是69.75.最低分是7.5分。29个省会城市的食药监局全都不及格。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高级研究员彭錞介绍:整体情况不容乐观。从行政层级的角度来看,从中央到地方到省再到省会城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透明度是递减的趋势,行政层级越低,越不透明。

  把透明度按颜色标注在地图上,大致呈现出东部、南部得分高,西部、北部得分低的趋势,与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但是东部的浙江排名靠后,西部的四川和甘肃得分较高。彭錞说:感觉即便是经济可能发达程度没那么高的地区,在这一方面的信息公开其实也是可以做得很好。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评测指标包括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网络平台建设,以及依申请公开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动态信息公开程度不如静态信息。

  彭錞介绍,静态信息指的是监管的一种结果的、固定化的信息,比如说食品安全的标准,比如说许可的名目等等,动态信息则是那些更加能够直接反映监管流程一线动态的实时的信息,比如说安全的风险警示,比如说食品的召回信息,比如说食品的处罚、查处等等,观察后就发现咱们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是重完成时、轻进行时,动态信息的公开效果比静态信息要差很多。

  北京大学法学院25名硕士、博士研究生组成的测评团队,通过浏览网页、拨打电话、在线平台留言和发出检测性公开申请等手段实施评测。

  彭錞指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跟我们每一个普通老百姓是息息相关的,所以除了规定的法定要求以外,还有一块指标的来源就是食药监部门的官方网站的便民性,或者我们讲用户体验。

  在这一项中,上海市食药监局得分率70.83%,排名第一,超过国家食药监总局。兰州市得分率54.17%,在省会城市中排第一。经济欠发达的江西、甘肃,排名高于北京。依申请公开的成功率比较高,但是仍然有新《食品安全法》明文要求的内容被拒绝公开,主要的拒绝理由是“内部管理信息”。评测团队介绍,观察的时段从2014-2015年,其中的大部分时间新《食品安全法》还没有生效,但是可以显示现状与新法规的差距。对于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公开的“注册或者备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目录”和“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广告内容”目前公开程度都不到一成,成为依法公开的“重灾区”。

  2013年以来,中国的食品安全从多头管理转为食药监部门统一管理,但是相关信息公开仍然分散,影响了一些分数。

  彭錞介绍,“我们在观察当中也发现,确实有很多信息,在网上是公开了,但不是在食药监系统的官方网站上公开,而是散布在像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的网站。实际上信息公开对应的是我们的监管结构,我们之前的监管结构是多头管理,现在要变为统一管理,但是我们的信息集成度还没有跟上。要求变了,但实际的做法还没有变,机构的转轨在信息公开层面还没有实现”。

  另外,食药监部门公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比较多,比如领导讲话、会议和文件信息等等,而公众更关心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布偏少,彭錞建议:从比例上改变,这些工作信息可以适当减少,而真正关于监管实质过程的信息要增多。

  对于有食药监部门担心公开信息过多影响形象或者造成恐慌,彭錞表示: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在这方面首先要自信,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工作的特殊条件。同时整个社会公众也应该提高自己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科学认知,放出来的消息是“坏消息”,但并不意味着某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得不好,可能恰恰相反,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得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