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发布 最高检领跑全国检务公开

21.03.2016  19:31
   

3月18日,《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在京发布。报告披露,最高人民检察院透明度最高,连续四年位居第一,说明其不仅是检务公开的领导者,而且还是身体力行的践行者。

  与此同时,测评发现仍有部分检察机关没建门户网站,分别是:西藏、拉萨、乌鲁木齐、鞍山、本溪、抚顺。除了民族地区外,未建门户网站的城市都在东北地区。

  透明度排名前五位的检察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这一报告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发布的。这是项目组开展的第四次检务透明度指数年度评估。评估对象为81家检察院,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和31个省级检察院以及立法法修改前的49个较大的市的检察院。

  报告披露,在案件查询系统方面,检务公开进展迅速。自2014年10月1日全面上线运行后的一年时间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超200万件、重要案件信息6.5万件、法律文书50万份,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2.3万件。

  但是对法律文书的检务公开呈现出非均衡性的特征。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文书公开,发展较快。而在量刑建议书、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文书公开方面,发展仍显缓慢。30家省级人民检察院均未公开量刑建议书;43家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未公开量刑建议书,占已开通网站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的97.73%。

  报告指出,事实上,相关法律文件已经确立了公开检察信息的规范依据,但由于缺乏配套的强制性措施,导致实践效果较差。为此,报告建议,应通过制定配套措施、加强监督考核、委托社会评估等多种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检察信息的强制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