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总队对儿童伞产品进行突击检查

17.03.2017  19:31

        3月16日,市局执法总队会同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技术人员,对本市一家超市在售的儿童伞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突击检查。
        技术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对部分儿童伞产品进行现场筛查,发现3款共计68把儿童伞产品存在铁丝头外露、伞珠头与伞骨结合不牢等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对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现场抽样送检,并将根据检验结果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目前,涉及儿童伞的标准主要有GB 28477-2012《儿童伞安全技术要求》和GB/T 23147-2008《晴雨伞》。GB 28477-2012为强制性标准,侧重测评儿童伞的安全性能,GB/T 23147-2008为推荐性标准,侧重测评晴雨伞的使用功能,其中包含儿童伞。由于部分厂商对儿童伞的生产质量把控不严,造成部分产品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易对使用儿童造成伤害。
        执法人员提醒家长在选购儿童伞时查看产品包装和标识,看清产品是否标注执行标准GB 28477-2012 ,是否适用年龄段在3-14岁的儿童,是否有警示语等。如允许打开产品,可检查伞是否存在可接触到的外露铁丝头、锐利边缘等易伤人的尖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