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学生打架亲属帮忙踢伤同学被行政拘留15日

18.01.2015  12:49

  上小学的侄子与同学打架,叔叔郭某帮忙将侄子的同学踢伤,后被行政拘留15日。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判决郭某赔偿伤者1.3万余元,并启动了强制执行。

  小强(化名)与小钊(化名)均为11岁,就读于密云县某小学。2014年2月21日下午,在该小学北侧路边,小强与小钊因小事起了口角,并打了起来。小钊的叔叔郭某看见后,立即上前对小强进行踢踹,造成小强腰部软组织损伤、右大腿损伤,后又出现血尿,多次到密云县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就诊。经过鉴定,小强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事发后,郭某被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

  因赔偿数额问题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小强将郭某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小强因郭某的非法侵害受伤,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郭某赔偿。法院最终判决郭某给付小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1.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郭某未履行判决,小强及父母向密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