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堡镇举办2018年公调对接工作座谈会 暨“所-所”联动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

21.06.2018  10:50

为进一步夯实堡镇公调对接工作,全面加强堡镇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的业务联动, 6月13日上午,堡镇举办2018年公调对接工作座谈会暨“所-所”联动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陈超、公安派出所教导员管海兵、司法所全体人员及驻所调解室调解员陆洪昌、文员施锦花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杨红生主持。

座谈会上,公安派出所首先对堡镇地区上半年警务情况进行了警情通报。随后,司法所对堡镇公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并认真听取公安派出所意见和建议,竭力为驻所调解室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保障。驻所调解室调解员陆洪昌结合日常调解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向大家作了心得经验交流。会后,堡镇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签订了“所-所”联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两所在驻所调解、110公安司法、扫黑除恶三领域的联动机制,为今后两所在以上领域的互动合作提供了有效依据和业务遵循。

镇党委副书记陈超对堡镇公调对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加强“所-所”联动工作提出三点指导意见。 一要建立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两所联动,要以化解社区矛盾纠纷为目标,整合基层资源,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 二要搭建平台,促进协作配合。 要加强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的分工合作,明确工作职责。司法所要定期对移送案件进行检查、110接警情况核查、扫黑除恶活动总结,提高工作质量。公安派出所要指定一名民警专职负责与人民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对接工作,配合派驻人员开展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和执法保障。 三要加大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宣传“所-所”联动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公信力。要及时发现、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大表彰力度,形成示范效应,为优化基层矛盾纠纷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