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未满5年不能交易 上海老两口签完合同就后悔

13.09.2016  09:06
图为姚阿婆要求退房的微信 - 新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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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大幅上涨,可又想改善居住条件,怎么办呢?在房产中介的怂恿下,有人把目光投向了经济适用房。但是,经适房可不是你想买就能买,也不是上家想卖就可以卖,里面存在着不少潜在的风险,首要的政策风险,就是未满5年交易的经适房合同无效。

  为什么会无效呢?这是由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决定的,关于它的买卖有着专门的政策规定。已经年届七旬的上海市民马老先生和姚阿婆,就在这个问题上吃了亏。

   老两口“”了一套经适房

  马老先生今年77岁,老伴姚阿婆也有71岁了,老两口想着换一换房子,改善一下居住条件。2016年初,老两口相中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林展路某弄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让他们开心的是,这套房子售价不高,只卖195万元。

  今年1月,通过房产中介提供服务,老两口向上家董阿姨、吕先生买下了这套房子,并根据中介要求,首付给董阿姨136.5万元。每平米仅2.4万余元,按道理,马老先生、姚阿婆心愿得偿,应该非常高兴才对,可不到一个月,两人却反悔了,他们向上家发微信说,房子不要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据马老先生老两口说,董阿姨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出售转让。自己原先不知道这件事,是看了产证后才知道房屋的性质。董阿姨一家隐瞒了重大事项,如果事先告知了这些情况,自己根本不会去买。

  因此两人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系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136.5万元,归还上述钱款的利息3万元。

图为姚阿婆要求退房的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