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卖家违约不交房 能不能让他赔偿房屋价差损失

08.01.2018  11:01

在房价高速上涨的势头之下,卖家违约成本太低,因为违约金的损失远远比不上房价上涨带来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二手房买家无疑是被动的。

有些买家开始寻思,能不能让违约的卖家赔偿房价上涨所带来的房屋价差,提高其违约成本呢?

脑洞不算大,但未必不能赢。下面的这个案例,或许可以带来一些启发。

房价上涨,二手房卖家拖延交房

2015年8月,陈先生看中了林小姐的房子,与林小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5万元定金,约定以115万元将房子买下来。

双方约定,林小姐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还清房贷并办理产证,在产证办出后10日内双方去办理交易手续,并约定将房屋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违约的一方要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

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产证还没出来。在这期间,当地房价上涨势头十分强劲,林小姐就有些犹豫,过户手续能拖就拖。

陈先生催了好几次,问她是不是不想卖了,她没有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