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薛潮副主任听取我局《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研究阶段性情况汇报

10.07.2015  13:03

  7月9日,市人大组织召开《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调研工作情况汇报会议,会议听取了我局《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就调研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和协商,并就下一步深化调研及对接市人大立法程序等工作任务做了部署。市人大常委会薛潮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李政副局长、梅哲副局长及基政处、法规处、课题组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内司委沈志先主任委员主持。

  会议认为,修订调研作为条例修订工作进入正式立法程序前的必要环节,是贯彻市委有关文件和指示,推动立法程序与改革决策紧密衔接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精细化立法的生动实践。调研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调研过程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调研成果要体现市委“1+6”文件要求,既要着眼于顶层设计,注重条文的前瞻性,也要解决基层反映较为突出的实际问题,法规要有效管用。与会人员还就“三个公共”关系、条块矛盾、自治共治等重点内容展开了讨论。

  薛潮对我局修订调研工作给予了积极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完成调研工作。课题组要认真领会中央、市委领导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刻内涵,把修订调研当作一项重要的立法工作任务来做,提交一份高质量的草案建议稿及课题论证报告。二是深化调研,聚焦重点领域。后续要加强深化研究,以优化社会治理为立法导向,聚焦街道运行机制保障、“三个公共”核心职能、综合执法和网格管理的综合授权及法规支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征求实务部门、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在立法程序之前做好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三是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人大要充分发挥好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市民政局要履行好牵头、指导和推进职责,注意研判法制需求,注重凝聚各方面对于改革的共识,做好有关政策专业性内容的法律化及合法性审查工作。调研课题组要继续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做好平行研究,做好文件语言向法律语言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