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3名离土农民变身成股东 奉贤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改革“破冰”
11年前,为了配合地方经济发展,拥有2100多亩地的高桥村被列为工业区发展范围,金永南等千余名村民逐一成为“城里人”。近年来,奉贤区大量村民“离土进城”,但这类群体在工资性收入、就业能力等方面比较弱势。与此同时发展带来的土地级差效应,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使村民们并不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只有明晰产权,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民,才能真正还原农村集体经济的本质。”奉贤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下半年起,奉贤将高桥村列为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试点,一是要摸清家底,二是要界定社员人数,然后才能进行份额的量化和固化。“高桥村在改革中,实施全过程民主决策。”高桥村村书记王晓峰告诉记者,早在2012年下半年,高桥村就以农龄普查、第三方资产普查等形式,对本村的农龄数、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梳理。这次成立的高桥经济合作社,通过了《高桥经济合作社章程》,确定了合作社的股份分配方案,并且全部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依靠农民集体讨论、表决通过。
让村集体资产成为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蛋糕”,核心是根据产权合理分配。为此,高桥村确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的概念。每位社员个人份额一般由农龄股、人口股、继承股组成,其中以农龄股为主,人口股为辅。同时,股份可以继承,但现阶段不得变现、出售和转让,也不得作其他用途。可以说,量化、固化的社员份额,以制度化的形式开辟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新渠道。
作为首个改革试点村,截至今年9月底,高桥村1863名“股民”合计拥有总股份71399.5股,社员人均持有股份达38.3股。王晓峰表示,今后村民们可根据自己的股份额获取相应的年终分红,第一年预计每股收益在10元—15元。他说,以后村里遇到投资、经营、分配等重大事项,也不再由干部说了算,而是由股东大会共同决策。
区农委办副主任何伟说,通过高桥村的改革,奉贤区已初步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和议事规则,为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知情权、管理权和收益权,探索出一条新路。
记者日前获悉,奉贤区在不久前召开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继高桥村先行试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明后两年将在试点村基础上,启动50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力争2017年底完成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