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去年市委一号课题成果转化 区县谋划“两新”党建新思路

26.01.2015  02:02

  最近,上海各区县社会工作党委围绕贯彻落实去年市委一号课题的成果转化,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提出了2015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设想举措。

  普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社会工作党委书记严玉鹏:在新形势下,不等不靠,主动积极思考,履行好本职工作,做好工作谋划。抓组建,在独立党支部组建基础上,重点关注联合党支部的孵化功能;抓规范,突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以及场所、阵地的建设;抓活力,线上线下有效结合。进一步深化“两项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合作项目内涵。进一步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好品牌凝练,加强规律性认识,最大程度发挥品牌效应,不断深化。

  闸北区社会党工委书记叶鸣:聚焦重点,提升党建引领服务效能和改革创新活力。通过贯彻去年市委一号课题和闸北区“3310”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精神,探索新体制下把“两新”党建融入区域化党建。深化“双报到”工作制度,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共治。依托组织覆盖、工作推进、阵地建设、人才培养和活动开展“五个一体化”机制,推动社区党群事务所实体化运作和社区党群工作者队伍优化整合,做实“向心工程”。要以“从严治党”为目标,严把党员入口关、疏通党员出口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虹口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社会党工委书记黄丽芳:提高工作站位,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放在落实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新要求的高度,确保在去年市委一号调研课题成果转化等大背景下来思考和筹划。继续把楼宇、园区作为组织覆盖重点领域,力争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和50人以上非公企业有党员比例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新党员发展程序,提高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把好党员发展源头关,做好党务工作者的选配,积极争取“两新”组织出资人和管理层对党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整合“两新”组织党建资源,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氛围。

  杨浦区社会工作党委书记林通:要及时适应机构调整的新变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只有加强,不能削弱;要定期开展联系服务非公企业的活动,继续服务“两新”组织发展;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静安区社会工作党工委书记马建超:坚持从严治党主基调,着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注重夯实基层基础,注重党建队伍建设,注重“两个作用”发挥,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深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完善区社工委组织架构和委员协商议事机制,推动“两新”组织党建有机融入社区党建新格局;研究制定服务型党组织工作规范,推进楼宇党建星级创评、党建创新项目资助、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创建等评审工作;重点做好“两新”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等。

  闵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社会建设工作党委书记王清:围绕区域化党建,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在完善区、街镇、村居三级平台中,推动“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员共同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围绕基层基础,在队伍建设上,打造“两新”领域的“班长工程”;在组织建设上,深化以“六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围绕多元治理,继续开展“党建引领,引导‘两新’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多主体参与社会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社会需求收集、社会组织设计运作、企业认领项目、党组织党员参与、第三方评估等机制。

  宝山区社会工作党委副书记孙康蓉:把握好工作主线、把握好主要任务和特定目标、把握好工作特色和亮点、把握好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努力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力争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

  嘉定区社会工作党委书记汤艳:从严治党,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行嘉定非公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工作;探索非公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专业职务补贴办法;开展“千名书记、万名党员”学习宣讲活动;组建嘉定区“两新”组织党建联合会顾问团;继续实施“五个一”配送服务,推进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等。

  金山区社会工作党委书记、社区办主任薛木良:要在加强组建、强化活力和丰富载体上下苦功。通过加强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双发挥”、党建品牌和典型“双推动”、党建和群团工作“双促进”、党建骨干和企业核心“双提升”、宣传和调研工作“双深入”、廉洁建设和廉洁文化“双探索”、工作机制和工作经费“双保障”,努力使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取得新业绩。

  奉贤区社会工作党委:抓应建尽建,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重点解决党员数不足3人的“开关支部”、支部书记岗位空缺、党建指导员长期兼任支部书记等问题。抓服务凝聚,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放大园区党建试点工作影响力,做深做精“三进入”;深化示范点创建平台建设,增强非公党建有效性;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推进项目化培育。抓队伍建设,落实“两新”党建支撑保障,坚持区级抓骨干、基层全覆盖的思路,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及党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两新”党建财力保障和场所保障机制。

  (摘自部分区县来稿)

选稿:赵娉晔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