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违法引发9成交通事故 危险驾驶有年龄特征

03.12.2015  10:39

  原标题:本市公安交警举行“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活动机动车违法引发近9成交通事故

  12月3日消息:昨天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上海公安交警部门举行“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活动。

  来自交警部门的统计,危险驾驶多发于6-15年和1年以下驾龄司机,而自2011年醉驾正式入刑以来,全国涉及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较醉驾入刑前同比下降39.3%。

  活动现场,“上海高度”姚明和“上海速度”刘翔被授予上海道路安全大使的盾牌,同时,他们参演的拒绝酒驾主题微电影也上线。

   不遵守交通信号很普遍

  截至2015年10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76亿辆、其中汽车1.69亿辆,机动车驾驶人突破3.22亿、其中汽车驾驶人2.75亿。近5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

  根据2014年的道路事故数据统计,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中,因为机动车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约占到事故总数的87.96%。这些数据表明,尽管我国已经进入了汽车社会,但人们的守法安全意识仍与汽车文明社会相去甚远。

  除上述危险驾驶行为外,不遵守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不仅普遍,后果也很严重。2014年所有涉及路口的交通事故中,因不遵守交通信号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7415起,共造成1895人死亡,8048人受伤。其中,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造成事故4954起,致1895人死亡,5970人受伤;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造成事故1779起,致335人死亡,1802人受伤;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造成事故682起,致245人死亡,276人受伤。

  另悉,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将醉酒驾车、追逐竞驶等行为纳入了危险驾驶罪。自2011年醉驾正式入刑以来,公安机关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广泛宣传。四年来,全国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50万起,发生涉及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较“醉驾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和39.3%。

   危险驾驶有年龄特征

  据统计,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危险驾驶行为中,驾驶年龄在6-10年、10-15年和1年以下的驾驶人群体中相对高发。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追逐竞驶、吸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闯红灯以及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究其原因,主要是驾龄6-10年、10-15年两个群体在具备一定驾驶经验后,对自身的驾驶技术过于自信,而驾龄不足1年的驾驶人主要是安全驾驶、守法驾驶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