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制定意见解答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08.12.2014  12:05

  工会对会员的奖励、补助、慰问怎么进行?逢年过节少量慰问品如何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如何操作?会费能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春游秋游吗?上海市总工会正式下发《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和规范,并要求各级工会应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总体原则

  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和求真务实为总原则。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执行《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严格预算管理,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

  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的方针,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关于“行政补助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单位行政可以给予工会组织经费补助。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中规定,工会设立“行政补助收入”科目对行政补助的款项进行核算。

  其中,拨入款项账户限定:行政给予本级工会的经费补助款项应由行政开立的银行账户拨付;

  单位行政规范列支:行政应完善拨付本级工会经费补助款项的审批程序,补助款项的列支渠道应符合规定。

  工会账户规范核算:工会收到行政给予的经费补助款项,应纳入工会收支预算,在“行政补助收入”科目和相关支出科目按规定核算、列支。

  哪些可以奖励、补助、慰问?

  基层工会在举办活动和开展各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奖励、补助、慰问项目,包括:优秀学员(自学)奖励;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逢年过节全体会员少量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会员本人生日慰问等。

  奖励、补助、慰问的发放:

  ——明确标准。基层工会必须制定有关规定,明确奖励、补助、慰问发放的统一标准,形成书面文件,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奖励、慰问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合理、适度原则。

  ——规范程序。基层工会制定奖励、补助、慰问规定,须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工会备案,上级工会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齐全手续。发放奖励、补助、慰问金时,审批手续应齐全,签收应规范到位。

  逢年过节少量慰问品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逢年过节发放少量慰问品,除明确标准、规范程序、齐全手续外,还应遵守:

  ——总量控制。总金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形式限定。慰问形式为实物。

  ——对象限定。慰问对象为全体工会会员。

  会员本人生日慰问人均不得超250元

  《若干意见》明确,工会会员本人过生日,工会应慰问祝贺。

  原则上应购买生日蛋糕慰问,情况特殊的,可购买同等价值蛋糕提货券。

  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过250元。

  蛋糕或蛋糕券发放应签收到位。

  不能统一组织看电影时可发等价观摩券

  《若干意见》明确,用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时,应尽量统一组织。

  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观摩券。

  电影观摩券发放应签收到位。

  开展春游秋游等需当日来回

  《若干意见》明确,工会用会费组织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一般情况下当日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