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出台18条意见 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04.03.2016  16:30
   

3月2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最高检出台18条意见,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共6个部分18条。

  《意见》指出,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找准检察工作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切入点,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着力点,主动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强化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投入到创新发展中去,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既充分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又防止办案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办案加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延伸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要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形成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