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总队车管所二分所部分业务暂停

09.10.2014  18:49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二分所(沁春路179号)受大、中型客货车查验场地调整影响,自2014年10月8日起,暂时停止涉及查验岗位的大、中型客货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转入、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变更登记、档案更正业务。业务受理回复时间另行公告。期间,相关车主如需办理上述业务的,可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一分所(地址:哈密路1330号)、三分所(地址:沪南公路2638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