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总工会: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 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13.08.2015  06:45

  黄浦区作为上海的经济、行政和文化中心所在地,也是上海的核心商务区。我区现有工会组织3250个,涵盖企业14606家,覆盖职工339768人。自“撤二建一”以来,区总工会在区委、市总工会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积极争取和推动区委、区政府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发展规划、加强机制建设、落实职责分工等措施,全力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1、领导重视,机构完善。黄浦卢湾合并后,区委将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作为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重点,并列为区的12+2项目。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等多次专题研究创建活动工作事项,区委主要领导分别召开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以区委和区政府决定的形式,宣布成立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国资委、商务委、人社局、总工会、社工委、工商联、企联等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劳动关系三方协作、工会运作的工作格局。

  2、制定规划,明确目标。2012年,我们开始制定创建活动中长期规划和短期年度实施方案,在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黄浦区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行动计划(2012—2015年)》,《2012年黄浦区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争取用4年时间,实现全区累计3000家企业参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单位达到1500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示范单位达到600家。其中,国有集体企业创建活动参与面达到100%,和谐企业达标率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创建活动参与面达到80%。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两个文件,以后每年制定实施意见,从创建目标、范围、标准、步骤、评价体系、命名表彰和工作要求等七个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使基层单位的创建活动工作有目标、有方向和可操作。

  二、全力有序推进全面展开活动

  1、着重“四抓”,有序推进。坚持循序渐进,局部先行,全面展开。以“四个抓”为切入点:一抓宣传发动,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创建活动。黄浦区专门召开创建活动推进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创建目标要求。31个企业集团、街道和相关委办局积极参与和组织发动。二抓指导服务,推动创建活动切实有效。针对不同企业因企制宜,提出不同要求,进行分层分类指导。三抓规范评选,创建目标保质完成。每年下发示范(达标)单位推荐申报、开展示范单位选点实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同时请区法院、人社局审核示范候选单位的劳动关系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核查,要求整改,并坚持标准。如今年评审核查中,我们发现有3家示范候选企业没有建立公积金账户,在指导中有2家及时改进建立了公积金,对1家表示不建立的企业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取消了其示范候选资格。四抓命名表彰,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展开。经过社会公示、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每年对示范(达标)企业进行表彰命名,授予荣誉证书。区总工会还制定《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示范(达标)单位激励办法(试行)》,对获得示范(达标)企业称号的给予工会一定工作津贴,对获得示范单位称号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优先考虑给予岗位津贴。通过以上举措,带来了良性互动,国有企业当好探路者、示范者、引领者,为非公企业作出表率。迄今,全区已有31个大口参与创建活动累计2500家,示范单位480家,达标单位1192家,国有参与率达到100%,非公参与率达到70%。

  2、强化机制,合力推进。在创建活动中我们坚持注重机制建设。在区级层面,着重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抓好顶层设计,建立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职代会制度建设和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同时,区总工会推动将职代会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区“十二五”规划,并每年列为区政府实事项目。在街道层面,推动10个街道建立街道企业联合分会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并坚持每年召开三方联席会议。10个街道建立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及时调处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其他层面,推动建立多边和双边联系制度,比如与区人大、区政协沟通,走访知名企业开展调研等。与此同时,在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还建立起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劳动关系矛盾化解机制,社会资源联动机制等。

  三、创建氛围浓厚,工作效果凸显

  经过几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氛围浓厚,成效凸显;创建数量增多,覆盖面扩大;创建程序规范,能级提升;国有企业引领示范,非公企业创建比重不断提高。创建活动营造出劳资和谐、职工权益得到维护的新气象。一是企业劳动关系较为和谐,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下降。去年,在全市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上升的情况下,我区仲裁院和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数同比下降20%和持平。二是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政府主导的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格局已经形成,并取得初步成效,一线职工工资收入能随着企业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职工对工资收入增长也有“感觉”了。三是随着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也在逐步健全,职工满意度不断提升,区属国有集体事业单位职代会建制、厂务公开建制率达100%,民营非公企业达83.5%。职工对工作环境、民主氛围、劳动关系的和谐满意度也在逐年提高。今年,开展以职代会形式民主评议17个企业集团领导班子和成员,职工满意度为93%和85%以上。

  四、贯彻意见精神,不断深入推进

  在看到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创建活动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创建率、创建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如何在创建活动中发挥理应有的作用还需进一步激发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以及今天会议总体部署要求,我们将着力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不断深化创建活动。会后,主动向区委副书记张浩亮汇报,召开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向区管工会主席传达会议精神,提高工会干部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好2014年度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示范(达标)单位表彰命名工作,制作一期《劳动报》宣传专版。开展创建活动调研和思考,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深化的思考对策。根据四年行动计划,启动新一轮创建活动,制定下发《2015年黄浦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普及面。

  2、进一步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贯彻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做好<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监督调研的实施计划》,会同区人大内司委开展贯彻《职代会条例》监督调研活动,保障职工群众的政治民主权利。积极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规范化的水平。

  3、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结合新修订《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分层分条分类进行培训学习。贯彻落实市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精神,区三方四家联合下发《黄浦区贯彻实施“攻坚计划”、“提质增效工作规划”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通知》,制定总体目标,确定工作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三方合力开展评估考核,推进集体协商扩面基础上提高质量,增强实效性,确保工作目标完成。

  4、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加强源头参与,代表好、反映好职工群众的愿意呼声。做好我区劳动关系状况的分析研判,积极排查矛盾隐患。做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职工法治观念、法治精神的宣传教育,开展法治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工会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进一步完善依法维权和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机制,做好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建设。

  总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任重道远。我们将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作用,扎实工作,主动作为,积极推动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为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