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保护涵盖未注册商标

02.08.2014  09:54

  本报北京7月31日电(记者成慧)根据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商标法》要求,国家工商总局修订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闫实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对部分商家傍名牌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目前,部分商家傍名牌、搭便车现象并不少见,如“奥利奥”品牌存在“奥莉奥”“粤利奥”“澳丽傲”等版本;“旺仔”饼干换成“旺子”,“脉动”饮料改为“脉劫”等。

  闫实说,一般的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是注册商标,而且是限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但是,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则涵盖了未注册商标,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也扩展到了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服务上。

  “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更容易被复制、模仿,驰名商标制度从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给予此类商标区别于普通商标的特别保护。”闫实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