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心情不好半夜持枪射路人 获刑2年9个月

30.06.2016  11:40

  □见习记者 李欢

  离婚后心情不好怎么排解疏通?平时老实巴交的于扬竟然选择半夜里用气枪对着楼下行人射击,致使两名无辜行人受伤。日前,经普陀区法院审理,被告人于扬被判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面对将要到来的2年9个月的刑期,于扬痛哭流涕:我真的知道错了……

    半夜里对着无辜路人开枪射击

  80后于扬是个军事迷,曾经当过兵的他对枪支有种特别的感情。退伍后,于扬在本市一家三甲医院工作,把收藏枪支当作爱好保留。他在网上买了两把气枪,自己在家拆拆玩玩。去年,单位组织一场“健康跑”比赛,于扬又在网上买了把火药枪,当作比赛中的信号枪使用。

  今年1月22日凌晨两点钟,于扬一个人在家中无聊,又拿出了自己那把长柄气枪把玩。当天晚上喝了点酒的他有点飘,拿着枪走到窗前,对着楼下路边的树木瞄准。这时,夜晚回家的兰女士刚好拎着塑料袋子从树下经过,要坐进车里去。于扬脑子一热,将枪口瞄准了兰女士手中红色的塑料袋。“”一声枪响,手中的塑料袋应声而落,兰女士也吓得尖叫了起来。这一下不过瘾,于扬又瞄准了另一位过路女性刘某射击。

  打了几枪后,于扬心满意足地睡觉去了。第二天,当警察在浦东一家浴场门口将正玩得开心的于扬抓获时,于扬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儿。在警方的讯问中,于扬如实供述其非法持有上述枪支,并持枪无故打伤他人的事实。经鉴定,被害人兰某遭受外力作用致左膝软组织创伤,构成轻微伤;被害人刘某遭外力作用,未达轻微伤。

    离异致心情不好,愿意积极赔偿

  日前,普陀区检察院对这起气枪伤人案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于扬非法持有两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及一支以火药发射为动力的枪支,并使用其中一支气枪随意向他人射击,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于扬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在庭审现场,记者见到了前来听庭的于扬父母及三位战友。在其母眼中,于扬一直是个乖孩子,她不断地重复:“他真的不知道拿枪是违法的啊!”于扬母亲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于扬离异,小孩跟随前妻生活,从那以后他就一直一个人住,心情也一直不好,经常喝酒,但没想到这次居然犯下这么大的事情。“这次他真的受到教训了,我们也愿意给受害人积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