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集体吐槽国产律政剧太假 是对律师“高级黑”

28.08.2014  13:12

  东方网8月28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对方有小三,就能让他净身出户?律师可以帮你跟踪、偷拍,各种取证?《金牌律师》、《离婚律师》等律政剧接连在各大卫视热播,但剧中一些与现实完全不符的情节遭遇多方吐槽。

  昨日,上海律师协会与“上海法治声音”合办沙龙“专业律师谈律政剧”,数十位专业律师包括数位沪上资深家事律师一起“吐槽”当下热播的律政剧。几乎所有参加讨论的律师都认为,律政剧的内容应该在法律上更加严谨。

   1律师=私家侦探?

  《离婚律师》中,主角代理一起离婚案件后,通过跟踪、安装摄像头甚至灌醉套话等方式,取得对方当事人出轨的证据。

  申汇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珊南从事家事案件代理20多年,她表示,律师并不是私家侦探,原则上是不可能采用跟踪、秘密拍摄等方式取证。而且现实中,这些方式取得的东西并不能完全称为证据,在法庭上几乎没有证明力,“我们不可能去做”。

  上海市律协民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吴卫义律师补充说,跟踪、私自安装摄像头、灌醉后录音这些取证方式,大部分情况下是不合法的。

  “律师依法调查取证,我总结的调查取证‘三宝’是卖笑、示弱、能跑。”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桂芳芳说。卖笑和示弱指和人套近乎;能跑指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很多部门之间来回跑。

  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协民法研究委员会主任谭芳强调,家事律师不是调查者,现实中大部分的精力是放在梳理案情和调解上。

  当然,调解的前提和基础是法律依据。“一般不会一来就谈(调解),不然对方凭什么让步,我会先干一仗再谈。”有“沪上第一离”称号、沪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明军说,调解一般是双方各让一步,达到利益的平衡点。但在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意见的情况下,对方凭什么让步?因此家事律师必须在调解之前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才有资格谈调解,这样也才能最终达到调解目的,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权益。

   2过错方要净身出户?

  《离婚律师》中,女主角灌醉男主角让他亲口承认有外遇并进行录音。根据这份录音,女主角大获全胜,让男主角在离婚案件中净身出户。

  谭芳表示,这是戏剧化的处理,现实中显然不可能。仅有这份录音证据,如果男主角当庭否认出轨且质疑证据的合法性,法庭不可能认定男主角出轨。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寅表示,别说净身出户,即使是“一方有过错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的说法,都是对法律的误读。根据中国现行婚姻法46条,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吴卫义说,2010年新婚姻法颁布以前,确实有司法解释规定,在财产分配中要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这一规定被随后的新婚姻法废除,2010年新婚姻法实施以后,对过错方的处罚和对无过错方的保障并不与财产分配直接挂钩。简单点说,即使有小三,财产该怎么分还怎么分,不过分完之后,过错方要支付一定的精神赔偿费给无过错方。

  3律师庭上随便走动?

  在很多律政剧中,代理律师常常在法庭上来回走动,随意发问。

  葛珊南律师说,戴假发套、律师随意走动等,在英美法系国家确实存在,但在中国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是大陆法系,法庭审理案件有严格的既定程序。原被告、证人的座位在法庭上是固定的,律师不能随意移动和走动。发问、提交证据都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和法庭的安排,不可能像电视剧那么夸张,当庭提供一份证据让对方措手不及,然后赢得官司,这种情况几乎不存在。

   这是对律师“高级黑

  1.《离婚律师》一开始,姚晨饰演的女律师在办公室,门一关就开始与情人万分缠绵。这一情节几乎遭到了当天在场所有女律师的反对。“律师特别是女律师非常注重自己的职业形象,不可能在办公室这样的场所做出这样的行为,艺术化可以,但这一点太夸张了。”女律师方洁表示。

  2.《离婚律师》中男主角因为打输了自己的离婚官司,其合作单位纷纷与其解约,最后落魄到只能代理离婚案件。“律师的分工其实越来越细,专业形象也不可能因为一次离婚案件而全面被否定。离婚律师也不是落魄了才会做的。”谭芳说,“这简直是我们家事律师的‘高级黑’!

  3.律师直接跑到对方当事人家里取证。“这简直太小看当事人的力量了。我曾经和当事人一起到家里去,结果被对方的七姑八婶团团围住,要求我交出电脑,我最后是自己摔碎了电脑才从家里走出来。”贾明军说,在现实中,离婚案件有些家属情绪极为激动,代理律师也很少直接去接触对方当事人,更别提到对方当事人家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