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观影起争执 持棍伤人被起诉
03.04.2015 16:25
本文来源: 上海检察
看电影本是一项令人愉悦的休闲活动,但不久前宝山一家影院内几名观众却因琐事发生纠纷,并因此酿成了一起伤害案件,造成了两人轻伤的后果。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该案被告人耿某提起公诉。
去年10月10日晚,宝山某派出所接一名女性报警称,其丈夫马某及朋友李某被人持棍棒打伤,遂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并对该案予以立案侦查。今年1月12日,犯罪嫌疑人耿某投案自首,交待了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经过。
原来案发当天,马某、李某两对夫妇相约前往宝山万达广场观影。在观影过程中,坐在李某身后的耿某时不时用脚踢李某的座椅,引起了李某的不满,两人因此发生争执。由于电影正在放映中,两人争吵了几句就继续看起电影,但双方火气都没有完全平息。
影片放映结束后,两人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并动起手,后被劝开。然而耿某并不愿善罢甘休,他走出影院后寻来一根棍棒,并在万达广场2号门门口等候。待李某及朋友马某等人经过时,耿某持棍棒殴打李某头部致李某倒地,被害人马某见状上前制止时,亦遭到耿某殴打。经鉴定,被害人李某、马某均构成轻伤。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该案被告人耿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电影院等公共娱乐活动场所人流量多,在这些场合中发生小矛盾、小摩擦十分常见,遇到这种情况大家应该保持清醒和克制,切勿因一时激愤而诉诸暴力,如若触犯刑法,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在此,检察官也希望广大市民,在公共娱乐场所注意言行举止,尽量不要对他人造成干扰和影响,共同营造文明礼让的社会氛围。
本文来源: 上海检察
03.04.201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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