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试点5年发700张仲裁建议书 规范单位用工

12.03.2017  19:35

  原标题:一纸仲裁建议书让企业真正服气

  据《劳动报》报道,企业违规用工,凭最终的裁决书能否让其完全服气?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宝山劳动人事仲裁院在沪上率先试点仲裁建议书模式,通过“点评”针对性指出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单位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5年来,通过寄送和上门的方式,已经发出逾700张,有效地规范了单位的用工管理制度。

  “为什么最终是我们输了官司?”这样的“抱怨”之声,在企业劳动争议中往往可以听到。通常来说,企业与职工发生劳动纠纷,其争议最终随着一张裁决书的出具,就已意味着完结。然而,基层仲裁部门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常常会发现企业并不“买账”,甚至有的会认为仲裁部门存在偏袒行为。

  “其实,很多企业自认为‘吃亏’,源自其自身用工行为不规范、工资发放程序不合理、社保福利制度建设不完善。”宝山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企业往往只看到了仲裁的结果,却并未了解自身的弊端,“以至于很难完全改正,甚至屡教不改。

  针对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数量居高不下的实际情况,自2012年以来,宝山区仲裁院率先在沪通过“寄送”、“约见”、“上门”等形式向数以百计的企业进行了仲裁建议,截止目前已经发送了逾700封建议书。

  那么,和决定书相比,这张建议书究竟有何不同呢?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议书主要是针对单位的“软肋”指出其不规范之处,指导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用工,引导企业在劳动管理上自我调整,转变企业“一言堂”式的传统用工管理思维,同时就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医疗期、加班工资、劳动关系解除等争议多发点和风险点进行政策梳理和法律宣传。

  记者发现,建议书的“点评”显得更为人性化,语气也更平易近人,很容易被读懂。“看了之后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用工中还存在那么多漏洞。”沪上一家物流有限公司的人事经理表示,这些“干货”贴合实际,又具备可操作性,正中企业“下怀”。

  据了解,下一步,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拓宽建议对象、创新建议形式、丰富建议内容,指导企业减少用工隐患,充分发挥仲裁机构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与企业一同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