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申请撤销弟媳监护资格 认为其拒绝为弟治疗

17.12.2015  10:18

  男子张某昏厥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脑梗死。张某姐姐认为,弟媳放弃对弟弟的治疗,并拒绝亲戚朋友探访,损害了弟弟的生命权,遂将弟媳郭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弟媳的监护人资格。昨天,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已经受理,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张某与郭某于1984年结婚,如今已共同生活30年,但近3年两人感情出现问题,处于长期分居状况。另外,张某早在1993年就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2015年6月15日,家住通州区台湖镇的张某突然昏厥,被送往航天中心医院抢救,经诊断为脑梗死。张某昏迷20余日,苏醒后,无意识、四肢不能动弹。

  张某的姐姐张女士诉称,在医院期间,郭某不顾弟弟的身体状况,在不告诉任何亲属的情况下,偷偷给弟弟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5天后,家人找到弟弟并送往医院照顾。但郭某不但不配合治疗,反而拒绝亲戚朋友探望弟弟。

  2015年10月9日,郭某再次将张某转出医院,张女士至今找不到弟弟下落。张女士担心弟弟的安危,对弟媳放弃给弟弟治疗的举动无法理解。

  张女士认为,如今弟弟被诊断为脑梗死,完全失去意识,应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郭某为其法定的监护人,但郭某决定放弃治疗,将其带回家中,并拒绝亲戚朋友探望。郭某的行为损害了张某的生命权、健康权。张女士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郭某的监护人资格。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