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8日二审开庭 林森浩写道歉信求黄洋父母原谅

02.12.2014  07:24

  东方网12月2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在距离一审死刑宣判近9个月后,复旦投毒案将于12月8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据了解,林森浩在其上诉状中表示,没有杀害被害人黄洋的故意。林森浩也在羁押期间写了一封道歉信写给黄洋父母,请求原谅。

  据了解,林森浩自被检察机关批捕时就已聘请了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律师也是几度更换,最终,出庭做二审辩护的代理律师为斯伟江与唐志坚。据斯伟江律师表示,被害人的死因与病因还存在着疑点,他认为对林森浩犯罪情节的定性“应该算故意伤害罪。”上诉状中写道:“上诉人没有杀害被害人黄洋的故意,被害人黄洋所饮入的二甲基硝剂量能否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不清,认定上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认定错误,请二审法院予以改判。”而在一审中,林森浩的辩护律师对检方指控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不持异议,但提出林森浩系间接故意杀人;林森浩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建议对林森浩依法从轻处罚。

  “尊敬的黄叔叔、阿姨:对不起,我给你们带来了如此沉重的打击。……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那时黄洋跟我都信心满满,在各自的梦想道路上拼搏着……可是,哎!我所犯的大错就像石碑上的刻字,那么醒目,那么触目惊心,难以磨灭!……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你们跪下谢罪!希望你们平安,希望你们保重身体,也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灵魂!”昨天,林森浩在羁押期间所写的道歉信曝光。对此,斯伟江律师称,这封信是林森浩想通过写信向黄洋父母表达歉意,也没有指望能求得对方原谅。毕竟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也只是从宽判决的一个酌定量刑情节,关键还是要回到事实认定的法定情形。

  对此,黄洋父亲回应,“今年三月份收到过一封法院转交的信,但那封信并不是他亲手写的,而是电脑打印的。”对于是否愿意原谅林森浩,黄洋的父母表示态度从来没有发生过改变。据了解,一审宣判后,黄洋的父亲曾表示:“会将判决书带到黄洋坟前。

   案件回顾

  2013年4月1日复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有中毒症状。

  2013年4月11日复旦大学报案。上海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市二中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复旦投毒案”一审开庭审理。

  2014年2月18日市二中院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5日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