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驾培行业开展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核定工作

29.03.2018  15:22

为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落实培训机构经营管理主体责任,避免培训机构超规模招生,保障学员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调控过剩产能,积极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市运输管理处自2018年4月1日起,对全市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开展核定。

培训能力核定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培训机构每月每辆教练车培训能力核定基数分为四级,按照培训机构上一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每六个月违法违规行为和投诉情况、符合经营条件的教练车数量,根据培训机构经营服务、安全管理和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实行分级动态核定。

市运输管理处将会同驾培行业协会依据市场供需实际和培训考试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推进情况,结合计时培训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依据培训机构评优评先、施行先学后付计时培训服务模式情况、考试合格率排名、教练车道路交通违法率等情况,适时增加奖惩措施,完善培训能力核定工作,不断发挥驾培行业信用评价管理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