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负段医保理赔服务的通知

31.03.2016  10:59

全校教职工:

兹定于2016年4月5日(周二)10:00——15:00在职能部处办公楼106室开展自负段医疗保险理赔服务。

理赔所需资料:

一、门急诊:医疗费发票原件、药品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卡复印件、建行卡复印件或农行软卡复印件。

二、住  院:身份证复印件、建行或农行卡复印件、医疗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小结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单复印件。

注:1、当场填写理赔表。

2、需退回医疗费发票者,请提供发票复印件。

 

校工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