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会计人才专题培训的通知

18.07.2019  02:00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会计人才培养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人才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课堂教学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政府会计改革推进及准则制度的实施情况,通过学习和交流,培养和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本市培养一批精会计、懂业务的政府会计综合人才队伍,积极推进本市政府会计改革。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 26日;   培训时间:2019年8月13日- 14日;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具体开班时间和有关要求,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另行通知。   三、培训对象与人数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财务处负责人;各区财政局会计科负责人。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推荐1-2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市财政局择优录取80名学员参加培训。   四、培训内容(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一)课堂教学。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培训:   1. 政府会计改革与人才培养;   2.政府会计新旧衔接和执行问题解读;   3.《关于加强和规范本市事业单位会计委托管理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19〕15号)解读等。   (二)座谈交流。邀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较好的部门、区财政进行经验分享;组织学员分组讨论,结合本部门、本地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交流。   五、报名推荐流程   请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将《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于2019年7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发送至市财政局会计处,经市财政局审核后,于2019年8月初会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制发《培训通知》。   六、培养费用   培养费用由市财政专项经费解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财政局会计处:高天惠 54679568-17045   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吴文俊 18121168109
  附件: 1.《政府会计人才专题培训课程安排》       2.《报名推荐表》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2日
关于开展2019年本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资产财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推荐201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先进会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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