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18.04.2017  19:10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7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10日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