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端午别放孔明灯 上海公安:适时提出立法建议

10.06.2016  19:33

 

  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火灾事故屡有发生,2011年3月14日,江苏常州武进区雪堰镇南山村山林因燃放孔明灯发生火灾,火灾致使53.5亩山林不同程度受损。

  孔明灯又叫“许愿灯”,传统节日燃放“孔明灯”已成一种表达方式。在端午节放孔明灯,在一些人眼里,是很浪漫的事,但在上海市人大代表顾鹏飞看来,燃放“孔明灯”是件危险的事。日前,他提交的《关于上海市禁止燃放孔明灯的建议》得到职能部门“解决采纳”的答复。

  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由易燃的灯笼和燃烧时间较长的固态可燃物组合在一起,灯笼由铁丝和纸质灯罩叠制成。顾鹏飞说,近几年来,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现象逐渐增多,但由于孔明灯的易燃材质和明火放飞的特点,容易对高压线路、通讯设施,甚至飞行器安全等造成安全隐患,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火灾事故屡有发生,2011年3月14日,江苏常州武进区雪堰镇南山村山林因燃放孔明灯发生火灾,火灾致使53.5亩山林不同程度受损。顾鹏飞说,因为孔明灯内含有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孔明灯的燃放时间、地点和飘移方向、高度、距离均不确定,在放飞“孔明灯”时,无法控制落点,如果天空中风力不大,灯笼底部的燃料烧完后“孔明灯”会自动下降;如果在上空遇到强风,“孔明灯”则可能被吹倾斜,甚至变形,致底部的带火燃料泄漏或点燃灯笼的纸质筒体。未熄灭的孔明灯掉落到危险品仓库、液化气站和加油站等火情严管地带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另外,孔明灯可能危及飞行器。民航有关专家认为,孔明灯会给飞机带来致命危害,如果处于飞机起降的航线上,高速飞行的飞机因云雾遮挡等原因无法发现而与孔明灯相撞,一旦被吸入发动机,会造成发动机损伤甚至停机,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目前在全国部分城市已明令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如杭州、南京、武汉、郑州、西安、洛阳、厦门、长沙等许多城市都作出了相关规定。

  为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悲剧重演,顾鹏飞建议上海尽快出台《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相关文件,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孔明灯。

  当前,针对孔明灯生产及流通环节的监管,主要由质监和安监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市质监局表示,国家及上海至今尚未制定禁止生产、销售孔明灯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也未出台孔明灯产品的相关标准。根据市质监局的监管职责,对于无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孔明灯生产行为,只能根据备案的企业标准实施监管。该局也表示,将加强对孔明灯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对无标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同时积极引导相关组织制定团体标准。

  针对孔明灯使用环节的监管,主要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法律以及其他诸如《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处置日常及一些特殊区域、场所的违规燃放行为。

  市公安局表示,从公安机关执法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是目前的法律法规均未明确规定“禁止放飞孔明灯”,且由于放飞孔明灯在一定程度上区别于“使用明火作业”等,公安消防部门较难适用相关条款进行监管,多以发现后进行劝阻为主。二是除在孔明灯放飞前发现并予以制止外,因孔明灯升空后受气流影响,呈不规律飞行轨迹,公安消防部门执法人员难以确认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无法有效开展处罚及教育工作。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消防法》修订工作,已将燃放孔明灯等产生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纳入讨论范围。“借鉴烟花爆竹管控的成功经验,要有效限制孔明灯的燃放,从销售环节即实施禁止十分必要。”市公安局表示,消防部门将结合《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条例》的修订工作,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就孔明灯安全管理立法的可能性进行深入论证,并适时向市人大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