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发展

26.09.2017  14:57

  为推动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6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加快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发展作出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信息平台基本建成,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健全,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改善,涌现一批“上海创造”的知名自主品牌和优势产业集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研究制定政策,加快推进我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健康发展。

  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这是建国以来首次以国务院名义对康复辅具产业进行顶层设计和谋篇布局,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康复辅具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迫切需要。

  《实施意见》从上海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城市定位入手,基本涵盖了国务院意见的内容,同时又结合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精准对接老年人、残疾人对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推进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为“上海创造”产品,体现上海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地方特色。

  《实施意见》共分四大部分,提出四项主要任务,每项任务下面再具体细化,共形成15项子任务;五大政策支持和四个保障措施,体现出五个亮点。

  一是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建立由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海关、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市残联共计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二是传递出扶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积极信号。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方面,重点开展智能制造与机器人、脑科学与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在提高国际合作水平方面,提出吸引支持跨国公司在沪设立研发中心,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参与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联合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重点扶持智能康复机器人、3D打印、新材料等中高端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打造“上海创造”康复辅助器具品牌;在加强财政资金引导方面,可运用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对符合产业规定的康复辅助器具项目进行扶持。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纳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按照《上海市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实施采购。将符合条件的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纳入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申报范围。

  三是提出了运用共享经济的模式,提供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重点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市场的发展,到2020年,实现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在社区全覆盖。依托现有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用共享经济模式,提供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发挥社会职能,探索开展共享康复辅助器具试点,使更多需求对象获得物有所值的康复辅助器具服务。

  四是搭建政产学研用一体的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本市在材料、医学、信息化领域的优势,利用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康复辅助器具生产机构等各方力量,建成集研发、孵化以及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平台。率先在康复辅具产业集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网络建设、政产学研用模式创新、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

  五是对接民政相关机构和服务建设,增强服务能力。从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精准需求出发,提高康复辅具产品的供给质量,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试点将老年人康复训练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相结合,在本市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等场所,设立一批康复辅助器具体验点,有条件的机构设置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站点,并依托这些机构逐步健全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网络,从而促进康复辅具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