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开展2017年预算调整工作

25.08.2017  12:14

  日前,长宁区财政局开展2017年预算调整工作。

  一是及时足额征缴收入。一方面,主动联系区税务部门,关注重点企业,为科学预测财政收入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做好非税收入工作,完成财政负责的收入目标。

  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与预算单位沟通,引导各单位齐心协力抓好支出,全区支出原则上11月底关门,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将收回统筹使用。

  三是分类明确调整口径。明确各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调整口径,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申报与部门预算同步调整。

  四是统筹做好预算调整工作。指导、协调预算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梳理上报资金支出申请,对报送的调整事项进行审核汇总,确保保质保量完成2017年预算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