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开展2016年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

13.07.2017  10:35

  青浦区财政局“三个注重”组织开展2016年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

  一是注重集采机构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区采购中心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2016年区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共计169批次,预算总金额4.3亿元,实际采购总金额3.81亿元,资金节约率11.39%。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0.82亿元,服务类采购金额3亿元,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金额为3亿元,占采购总金额的77.9%。

  二是注重集采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情况。区采购中心建立了重大采购事项内部会商制度以及专业律师法律咨询制度,强化AB双岗的监督约束作用,加强了内部采购文件“编制、校对和审定”三级管理,加大了采购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力度,同时还建立了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采购业务沟通联系机制,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降低采购风险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注重考核方式、结果有效反映集采机构综合情况。通过采取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组抽取了采购中心2016年完成的线下项目案卷3份,线上项目15个及视频资料2份进行了现场检查,涉及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共4种采购方式,采购项目覆盖涉及所有采购方式。并征询了各预算单位及部分采购咨询专家和供应商的意见,从书面反馈情况看,对采购中心采购程序、办事效率、采购质量、采购价格和服务态度等方面都给以较好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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