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中心加强港口行业2018年防汛防台工作

22.05.2018  15:56

根据市交通委相关要求,码头中心加强港口行业2018年防汛防台工作,维护港口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夯实责任。 严格执行《上海市码头管理中心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防汛防台工作机制,进一步配合防汛主管部门开展好汛期安全工作、落实各项任务,夯实企业防汛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自查,重点督查。 在主汛期来临之前,严格督促所有港口企业,尤其是危险货物作业码头、罐区堆场(尤其是堆存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毒害性物质的)、客运旅游(含轮渡)等重点单位,开展一次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防汛防台自查。加强对防汛墙、闸门、高空作业机械设备、排水设施设备、避雷针、高空宣传警示标牌等外部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加固;对存在出租及承租经营行为的企业,督促双方对防汛责任落实划分清晰,特别强调出租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与督促义务,避免出现相互扯皮的现象;要求企业自查防汛预案,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做好修订、完善工作,并结合预案积极开展各类防汛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值守,畅通信息。 码头中心指挥室加强与市交通委指挥中心联系,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指令,确保及时准确掌握汛情、灾情,严格遵守中心应急值班备勤规定,确保应急设施设备状态良好,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上通下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