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虹口区依法治理工作首战告捷

25.02.2016  11:22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虹口区区委区府高度重视,把烟花爆竹禁燃工作作为我区今年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区创建第一战役进行部署,要求决战决胜,首战必胜,做到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执法到位,全方位、全覆盖、全视野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实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燃放。

一、全区统筹部署,实现责任到位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部门责任。区领导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区委书记、区长在多个会议上亲自部署工作并提出要求。区政法委多次专题向区委汇报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区综治办、区公安局召开虹口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区安监局、区消防局召开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部署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二是分层落实,全面协同联动。全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联动,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结合部门实际,密切配合。全区分区、街道、居委三个层面,将管控工作落实到位。区层面设立平安志愿者参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组织和指导;街道层面统筹安排辖区内相关部门、委办局、社会团体、企业、社工、社保队等力量,统一安排岗点,开展各项守护工作。街道领导全部在一线巡视,重要时间节点均坚持到凌晨零点;居委层面发挥居委干部和党员作用,通过物业公司将管控工作与物业管理相结合,在区域内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形成浓厚禁燃禁放氛围,将管控落到实处。三是群防群治,发挥志愿者作用。全区近2万名志愿者穿上橘红马夹,走上街头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街道层面积极组织社区党员、楼组长、社区平安志愿者等,进入每家每户发放告知书,在小区、单位“逐楼、逐层、逐户”开展宣传,发放告知书,让社区居民真正认识禁燃规定和违反规定的后果,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同时,设立奖励机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通过以小礼品兑换烟花爆竹活动对居民存储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最大限度截断烟花来源。

二、落实普法责任,实现宣传到位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宣传实效。全区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开展宣传。区委宣传部运用人民日报电子屏播放宣传口号;在全区公交站点设置162幅公益广告;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利用街面电子屏滚动播放有关《条例》的规定和宣传片;区消防支队印制了160条宣传横幅,悬挂于交通主干道;区司法局利用《法治虹口》栏目播放滚动条标语和专题片;区机关党工委、区妇联等单位在楼宇电子屏上滚动播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片。二是线上线下互动,实现全覆盖宣传。发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各自优势,在“上海虹口”、“安全虹口”微信号上发布禁燃烟花爆竹倡议。区妇联、机关党工委、区司法局机关、各街道等单位发出倡议书,机关干部纷纷承诺禁燃烟花爆竹。消防支队深入校园,开展 “小手拉大手”烟花爆竹安全防范主题活动,全区10万余中小学生与家长签订《承诺书》。三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规宣传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宣传内容,着力引导居民移风易俗,文明过节。突出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隐患和对环境的影响,鼓励燃放电子鞭炮,兼顾习俗传承和观念更新,引导群众树立友善、文明的价值观,培育群众尊法守法的法律信仰。

三、全面排查惩处,实现执法到位。一是加强重点岗点守护。区综治办、公安分局联合印发“平安志愿者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方案”,排查梳理了41条重点道路和202处道路岗点,270处重要岗点和781个小区,将全区重要道路、医院、学校、养老院、大型工地、文物保护场所、绿地、加油气站全部纳入重点守护。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虹口区公安分局严查管控,在节前对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地毯式地检查,春节期间,组织各警种联合行动,加强对集装箱车辆和可疑货运车辆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利用主管部门优势,做好商铺、店铺排摸工作,协助公安发现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人员,并配合做好查处、收缴工作。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放纵。春节前夕共收缴烟花爆竹114箱,罚款非法存储4家,罚款35000元,行政拘留1人(非法经营);处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6起,通过执法行为与现场教育结合,突出震慑作用。

此次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突出显示了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领导重视,显示严防死守的坚定决心;二是广泛动员,充分发动,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三是加强宣传,多载体多途径形成强大舆论攻势。此次活动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为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