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召开2017年药品经营质量监管工作推进会

20.06.2017  15:11

  为加强药品流通监管改革政策的宣传,推进落实2017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2017年6月7日,市食药监局组织召开了2017年药品经营质量监管工作推进会,周群总工程师主持会议。全市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上海市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中药行业协会、执业药师协会,以及市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共约500人参加。

  会上,药械流通处负责人通报了药品流通监管前阶段工作情况,分析当前药品经营质量安全中存在的不足,并对推进落实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药品监管处负责人通报了本市涉及药品流通的特药监管和药品抽验情况,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严防特药流通风险。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和上海执业药师协会联合向本市的药品经营企业发出“履行守法承诺,规范经营行为,保障药品安全”的倡议。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GSP部负责人从质量管理和人员管理、设施与设备校准验证、计算机经营质量数据、药品进销存管理、药品运输与配送管理五方面对新修改GSP及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培训。

  周群总工程师作重要讲话,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号召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要有新作为,共同提高城市创新力、吸引力与竞争力,全力保障药品安全,为健康中国,健康产业发展作出贡献。二是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医药改革政策,企业、协会、各级监管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推进与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三是企业、协会、监管部门应各司其职,全面提升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积极响应协会倡议,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版GSP要求,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切实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特别要重视重点品种和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如疫苗等需全程冷链管理的生物制品、特殊药品和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网售、医保等重点环节;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加强培训和行业交流,引导行业诚信自律;监管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的监管态势,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企业的飞行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按照药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及时公开检查和处罚信息,切实保证药品经营有序、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