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财政局完成2017年第三批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工作

08.01.2018  21:33
  宝山区财政局近日完成2017年第三批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任务。   一是妥善安排债券资金。严格按照2017年宝山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方案,将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本金,不得用于支付利息、经常性支出和新项目支出,也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   二是严格债券资金管理。区财政、存量债务债权人、债务人、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四方协议”,置换债券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至债权人,新增债券资金拨付至宝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平台,统筹管理。   三是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截止目前,宝山区财政局已完成了2017年全部批次的债券资金拨付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政府债券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债券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