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财政局完成2017年第一批专项债券资金拨付

12.07.2017  22:26

  宝山区财政局加快推进2017年第一批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工作,已于6月底前完成了相关债券资金的拨付任务。

  一是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根据市财政下达本区的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的额度,结合宝山区政府性债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7年宝山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方案,通过区政府批准。

  二是妥善安排债券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本金,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券,以及用于支付利息、经常性支出和新项目支出。

  三是严格债券资金管理。区财政、存量债务债权人、债务人、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四方协议”,由区财政直接支付给债权人。

  四是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