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2016年“清明节”、“劳动节”与“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1.03.2016  16:29

校内各部门: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2016年清明节、劳动节与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 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劳动节: 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三、端午节: 6月9日(星期四)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