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8月6日,经过全体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随着最后一封《上海电力学院2014级新生录取通知书》装上邮车,我校自7月9日开始的2014级秋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所有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已全部通过邮政速递EMS发往全国各地。我校分省录取信息均第一时间在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考生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个人录取信息。
我校今年首次在西藏自治区招生,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录取本科新生2605人,涵盖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高水平运动员本科生以及2013年少数民族预科转入等多种招生类型。我校录取的新生中,男女生比例为2.06:1;年龄最大考生24岁,最小考生15岁;有136名新生来自20个少数民族;外省生源1650人,上海生源955人,占招生总人数的36.7%。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学校党委此前专题研究,对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招生部门和各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范工作程序、严密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落实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二不得”禁令,严肃招生纪律,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领导亲临招生录取现场指导工作,慰问招生录取和信访工作人员。在整个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保证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本着对考生、家长、学校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规范操作,热情服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
学生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