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5年本市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  

08.04.201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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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新出出〔2015〕439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5年本市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

本市各出版、发行单位,行业协会,区县文化(广)局,媒体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倡导和开展全民阅读的战略部署,我局在多年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工作、建设“书香上海”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10号)要求,现将本市开展2015年全民阅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实施精品战略,丰富优秀出版产品的供给。 各出版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推出更好更多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出版物。在人文社科、科学技术等领域,策划推出一批体现国家意志、代表国家水平的标志性出版项目。精心推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少儿读物。

二、加强优秀读物推荐引导,针对不同读者群体发布各类书单。 按照分类指导、阶梯阅读的要求,完善针对不同读者群体的推荐机制。继续策划推出“解放书单”、“六一”荐书榜单、“五四”荐书榜单、“思南人文书单”,作为一年一度书香上海贺岁活动,推出社长总编沪版贺岁书单等,充分发挥优秀出版物的引领示范作品。

三、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读书活动。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主题,以及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重要纪念活动,结合“中国梦·我的梦”和“传承革命精神·弘扬红色文化”等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出版物展示展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读书讲座、读书征文等主题读书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四、切实做好“4.23”世界读书日和各大节庆期间图书大联展活动。 组织全市各大书店的主要网点在“4.23”世界读书日、“六一”国际儿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庆日和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优秀出版物展销、购书优惠和阅读活动,延长书店营业时间,方便读者购书。

五、充分发挥市区联动作用,共同推进全民阅读工作。 各区县、行业协会和读书组织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注重面向基层和普通群众,开展各具特色的全民阅读活动,积极培育各区县“读书节”、“读书周”、“读书月”等活动品牌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做好首届全国“书香之乡(镇、街道)”推荐活动和第二届“书香之家”推荐活动,发挥阅读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六、充分发挥“全民阅读全媒体联盟”作用,加强全民阅读宣传服务。 鼓励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办好多种形式的全民阅读专栏、专题、专版、访谈节目等,宣传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社会效果,共同推进“书香上海”系列、“上海书展”、“中国上海国际童书展”等重要全民阅读活动,以及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书香氛围。

七、面向基层开展全民阅读“书香六进”活动。 深入推动全民阅读进校园、进楼宇、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活动的常态化。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和志愿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讲授辅导、引导阅读。通过文化讲座、诵读演讲、捐赠助读、读书征文、作家见面会、作者签售、阅读沙龙、读书论坛等多种形式,激发群众的读书热情。继续开展“全民数字阅读”活动、“全民阅读报刊行”活动,切实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向基层、向纵深延伸。

今年4月23日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第20个“世界读书日”。本市各出版、发行单位,行业协会,区县文(广)局,相关媒体以及社会团体要以“世界读书日”为契机,积极组织、策划和承办各类丰富多样、健康向上的全民阅读活动。请各单位认真填报《上海2015年“世界读书日”相关活动填报表》(见附件),于2015年4月16日前上报我局出版管理处,同时发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苏密娅

联系电话:64370176-8410

传      真:54656210

附件:《上海2015年“世界读书日”相关活动填报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5年4月3日

 

相关附件:
        上海2015年“世界读书日”相关活动填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