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期间交警系统对外服务“窗口”办公时间调整

19.02.2015  23:33

      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的有关安排,2015年春节假期安排为2月18日至24日。假日期间,全市交警系统对外服务“窗口”办公时间调整如下:
      (一)违法审理、事故处理“窗口”对外办公时间:2月15日(周日)、2月19日(年初一)、2月21日(年初三)、2月23日(年初五)对外接待。
      (二)机动车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非机动车管理和路政设施管理服务“窗口”对外办公时间:2月15日(周日)对外接待,2月18日至24日不对外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