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圆满完成2018年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16.09.2019  21:50
  为全面反映政府部门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长宁区财政局组织全区69个预算部门、316家预算单位,多举措推进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在全区预算单位完成部门财务报告后,形成区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一是落实责任。为顺利完成此次政府财务报告试点编制工作,区财政局积极响应,制发《关于开展本区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培训。精心组织区属各部门及街镇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培训,针对今年试编工作的变化和难点问题,重点指导收支业务是否应予抵销的判断、抵销金额中增值税如何填报、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与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衔接等相关事项。   三是严格把关。统筹开展部门之间、部门与财政之间的对账工作,实时跟踪,严格把关。采用初审、复审二级审核机制,确定部门财务报告审核要点,抓编报进度、抓“提示”报错信息复核、抓退回重报质量,并重点在对账不平原因分析、财务报告与部门决算与国有资产报告的比对及差异分析、新《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等方面开展工作,确保编制工作的质量。
长宁区财政局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机构管理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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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财政局